薅羊毛被定为诈骗的核心原因在于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,即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非法占有公私财物,具体包括利用非法手段获取特定资源、虚构交易套取补贴、恶意利用平台漏洞等。
1. 利用非法手段获取特定资源
若通过技术手段抢政府消费券(国有财产)、大量获取新用户身份信息及大额优惠券等,因消费券、补贴等属于专款专用的公共财产或平台财产,此类行为本质是通过技术手段掩盖真实身份或虚构用户资格,符合"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"的诈骗特征。
2. 虚构交易套取补贴或优惠
如通过虚假刷单、自己发单自己接单等方式,虚构正常交易场景,实际目的是骗取平台红包、优惠券或补贴,这种"无真实交易"的操作直接构成对平台财物的非法占有。
3. 恶意利用漏洞或规则
若明知平台存在价格错误、"仅退款"服务漏洞等,仍通过虚假信息或大规模操作(如组织他人参与)获取利益,超出正常消费范畴,属于利用商家或平台的过失实施骗取行为。
需注意,普通用户合理使用平台规则(如领取新用户优惠券购买低价商品)不构成违法;但一旦行为涉及"非法手段""虚构事实""数额较大"等要素,就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,面临刑事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