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争议起源与时间线
网红言论引发风波(7月22日)
网红歌手“旺仔小乔”在直播中宣称:“《年轮》原唱只能是张碧晨”,并否认汪苏泷的原唱身份。该言论被翻出后,引发双方粉丝争议。
汪苏泷粉丝立场:汪苏泷作为词曲作者且演唱过男声版,应标注“双原唱”。
张碧晨粉丝立场:张碧晨版本是电视剧唯一演唱版且率先发行,应为唯一原唱。
平台标签变动(7月23日)
QQ音乐移除张碧晨版《年轮》的“原唱”标签,改为“双原唱”,而网易云音乐长期标注双原唱。此举进一步激化矛盾。
双方正式声明(7月25日)
汪苏泷方:凌晨宣布“收回《年轮》授权,暂不授权任何演唱”,强调创作时已知会存在男女双版(提供十年前邮件证明)。
张碧晨方:同日发布声明,援引合约称张碧晨享有全球永久演唱权,但出于尊重“今后不再演唱该歌曲”,并列出时间线力证“唯一原唱”身份。
二、双方核心主张与矛盾点
张碧晨方的依据
时间优先性
2015年6月15日,张碧晨版作为《花千骨》插曲首发,是剧集唯一使用版本;
汪苏泷版于6月30日上线,晚15天。
法律与行业惯例
依据《著作权法》,“原唱”指首次公开发行作品的歌手,张碧晨版本在国家级版权系统(如ISRC、音著协)登记时间更早。
永久演唱权
合约明确授予张碧晨全球永久演唱权,汪苏泷“收回授权”声明不具法律效力。
汪苏泷方的反击
创作主导权
汪苏泷是词曲作者及编曲人,且声称项目初期已约定“男女双版同时存在”。
谐音梗回应
深圳演唱会暗示“身正(深圳)不怕影子斜”,表明自身立场无瑕疵。
收回授权决策
以创作者身份收回授权,试图终结争议,但未否认张碧晨的演唱权。
三、法律与行业规则的冲突
| 争议焦点 | 张碧晨方立场 | 汪苏泷方立场 |
| 原唱认定 | 首发版本即原唱,法律支持唯一性 | 创作者演唱版本应共享原唱身份 |
| 演唱权归属 | 合约保障永久全球演唱权 | 创作者有权收回后续授权 |
| 行业惯例 | QQ音乐曾单标张碧晨为原唱 | 网易云等平台长期标注“双原唱” |
法律矛盾:根据《著作权法》,词曲作者(汪苏泷)拥有作品版权,但表演者(张碧晨)享有署名权及合约约定的演唱权。汪苏泷“收回授权”可能仅限制未来翻唱,但无法剥夺张碧晨已获永久权。
四、汪苏泷的“深圳回应”与象征意义
在深圳演唱会中,汪苏泷借谐音梗“身正(深圳)不怕影子斜”,暗示自身立场正当性,同时避免直接点名争议,以艺术化方式传递态度。此举被解读为:
姿态表明:不惧舆论压力,坚持创作者话语权;
公关策略:温和回应以维持公众形象,避免激化矛盾。
五、事件影响与行业反思
粉丝文化与网红言论的催化作用
“旺仔小乔”的片面言论成为导火索,反映网红话语对音乐产业解释权的侵蚀。
平台标签的权威性争议
各平台对“原唱”标注不统一,暴露行业标准缺失,需建立更透明的认证机制。
创作与表演的权益平衡
词曲作者与歌手的权益界定需更清晰:创作是根基,演唱是传播载体,二者共生关系需被共同尊重。
张碧晨的“告别”策略
宣布不再演唱《年轮》,既是体面退出争议,也隐含对行业环境的失望——一首十年经典终被舆论撕裂。
当张碧晨以永久演唱权为盾却选择告别,当汪苏泷以创作者之名收回授权却难改历史发行事实,这场争议早已超出“原唱”头衔之争,成为音乐产业权益分配困局的缩影。一首《年轮》,十年传唱,最终在版权与流量的撕扯中,成了无人再敢触碰的“烫手山芋”。真正的输家,或许是那些仍想聆听它的人。